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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广告法违禁词,以后这些词就不要用了

号称史上最严格的新《广告法》颁布已经有些天了,也许很多设计师认为新《广告法》只是商家的事,与自己没有关系。其实,新《广告法》还是与我们设计师(特别是电商设计师、网页美工等)有不小的关系呢(可能这段时间有很多美工改图都改到想哭了)!至少新广告法的违禁词我们要有所了解,否则,那天不小心在设计时用了违禁词,接到处罚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?

新广告法加强了虚假宣传广告的管理,其中最高、最佳、最先进、中国第一、全网第一、顶级工艺、极致、巅峰等等常见宣传极限词已经被列入广告违禁词了。新广告法的推出,也许就成了广告狗、文案们心中的痛。即使你是销售冠军,也不能写“全网销售第一”,即使你卖的是爸爸的爸爸的爸爸的爸爸的爸爸传下来的秘方,也不能写“祖传”;即使你把内衣做出了鲨鱼牌泳衣的质感,也不能写“极品”;即使淘宝无所不卖,也不可以是“万能”的!

极限用语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列表页、商品的标题,副标题,主图以及详情页,商品包装等。新《广告法》规定,对于极限用语的店铺,一经发现违规店铺将给予扣分并进行罚款,处于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,出现情节严重将直接进行封店处理。而一旦遇顾客投诉极限用语,并维权成功,赔付金额将由商家全部承担。

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个极限词汇总图文版,包括与“最”、“一”、“级/极”、“首/家/国”、“品牌”、“虚假”、“权威”、“欺诈”、“时间”等相关词汇,违禁词的限用让很多商家再也无法愉快的“吹牛皮”了!

补充说明:另据搜狐网页http://mt.sohu.com/20150905/n420438697.shtml消息,与1994年《广告法》相比,新《广告法》并未扩大禁止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的范围,除已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的“国家级”“最高级”“最佳”等用语外,其他有近似含意的广告用语是否违法,应由执法机关结合广告个案的语义、语境和事实依据,进行综合判定。例如“首个”“独家”“唯一”等用语,如有事实依据且能完整清楚表示,不致引人误解的,则允许使用。

对于有异议的词汇,建议咨询相关管理单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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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章由 xiaoxiao 于2015年09月09日发布在设计动态分类下,您可以发表评论,并在保留原文地址及作者的情况下引用到你的网站或博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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